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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数据要主动服务市场主体——在国庆中秋长假旅游大数据暨《中国出境旅游发展年度报告》发布会上的演讲

2021-05-18 字号:[ ]

各位业界同仁,媒体朋友,

下午好!

今天,中国旅游研究院、国家旅游局数据中心、中国电信、银联商务将联合发布出境旅游年度报告和刚刚过去的国庆中秋假日旅游的相关数据。这些数据都是由专业团队按照“旅游要发展、统计要革命、数据要掌握”的要求进行采集加工,并由相关项目的资深负责人领衔首发,相信这些权威的数据能够有助于大家对我国旅游业发展形势和市场特征有更加清晰的认识。当然,我更希望这些数据能够服务各类涉旅企业,并能够得到市场主体的认可与应用。值此大众旅游新时代和全域旅游新方位,为了早日实现美丽中国旅游梦和旅游强国的战略目标,固然需要党和国家的决策领导、各级行政主体的努力,需要国民大众为基础的消费主体的广泛参与,但是更离不开以旅游集团、旅行服务商、旅游住宿机构、景区景点和主题公园、旅游交通、餐饮、购物等各级各类市场主体的主动担当和积极作为。

我们生产和发布的旅游数据应当,也可以有助于市场主体把握全局,并看清楚未来的趋势。在旅游产业发展进程中,既需要工匠精神,也需要战略谋划,所谓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欲谋全局者必先有数据。现在各大企业都在服务过程中积淀了大量的数据,但是由于每家企业服务的客群不尽相同,没有任何一家企业的数据可以覆盖所有的消费者、供应商和生产要素,所以旅游大数据并不必然意味着全体样本,只有将既有旅游统计与大数据有机结合,才有可能让市场主体进行战略决策时让整个旅游业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自数据中心成立以来,我们积极承担并不断优化旅游统计,编制了《旅游统计指标体系》和《旅游经济核算手册》、《旅游统计工作手册》,从市场规模、旅游消费水平、旅游经济贡献等方面对国家旅游全局性指数进行量化处理。特别是接入电信、银联等涉旅大数据,通过研究科学算法,除了今天即将发布的乡村游、自驾游和旅游消费报告,还测算和分析了都市游、周末游、周边游等专项旅游市场规模和特征,填补了原有旅游统计体系的空白。今后我们还将重点依托大数据并结合传统统计,陆续研发补充旅游价格指数、WTA发展指数、全域旅游发展指数、目的地自然舒适度指数等一系列新型指数,帮助市场主体从不同侧面洞察旅游发展状况。这几年我们和电信合作的数据成果,对这些数据成果的使用,公众还有一个了解的过程,比如说电信的市场占比只有约16%,用这个比例反推的测算结果准确性存疑。其实我们从来不用市场份额占比反推,而是将电信近两亿活跃用户作为样本,考察其一定时期内的出游率、出游距离、出游停留时间、旅游消费等行为指标。也就说,我们每次抽取了超过七分之一的国民样本,相比国内游抽样调查中抽取的不到10万个样本,已经是在量级上的极大跃升。从统计科学上来讲,结论的权威性与样本代表性有关。61%的抽样比16%的抽样更加准确,这种说法是不成立的。

我们生产和发布的旅游数据应当,也可以服务于市场主体的投资创业、管理创新和商业研发活动。企业是财富的创造者,是市场创新的主体,也是国家层面宏观数据机构服务的对象。事实上,旅游大数据采集和生产必须立足于市场需求和商业应用,精准标识游客是大数据应用的前提,也是研发成败的关键。这就要求不仅要发布衡量总体规模的数据,还要挖掘面向细分领域的结构性数据;不仅要生产描述现状的静态数据,还要分析历史特征和变化趋势的动态数据。中国旅游研究院从建院之初就提出了“1+8+X”的标志性成果体系,开展旅游市场走势研判、旅游企业运行分析、旅游集团战略决策研究、促进与旅游休闲需求相适应的业态创新。为此,我们不断与旅游集团、旅行服务业、旅游景区、酒店等行业的经营者对话并提供学术支持和数据支持服务。从2008年四季度开始,我们依托中国旅游经济监测与预警项目,按季度开展面向旅游集团、旅行服务商、旅游住宿机构、景区景点、在线旅游等的CTA500旅游企业景气调查,建立了一套包括旅游经济运行综合指数(TEP-CTA)、旅游投资和旅游就业景气指数等指标在内的旅游产业运行分析指标体系,分行业和整体对旅游业发展状况进行研判,为旅游投资和宏观研判提供数据支持。也定期针对不同业态旅游企业家、外出游客和本地居民等开展旅游景区、旅游服务质量感知和出游意愿等方面的抽样调查,跟踪了解旅游发展的重点领域,掌握旅游发展新动态,为旅游行业创业创新提供指引。

我们生产和发布的旅游数据应当,也可以有助于公众理性而非情绪化,系统而非碎片化地看待市场主体的现实地位。携程无疑是这个“超级金周”过后国家旅业圈的热点,不仅因为公司在拉斯维加斯恐袭发生后第一时间有效遂行了安全救援预案,获得了国际同行认可,也不仅节后第一时间发布大数据报告,而是因为一条突然被反复转发的“机票搭售”消息。事实上,“搭售”或者说“包价”、“小包价”产品在旅游和其它商业领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团队游客所付出的价格就是航空、酒店、地面交通、餐饮、景区景点、导游等旅游要素在内的“服务包”。对此,我关注的重点有三个方面,一是提供服务的企业是否具有并滥用了市场垄断地位,这涉及消费者对服务的自由选择权及其实现程度;二是消费者对这些被组合的项目是否拥有知情权;三是有没有直接违反了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其中,对企业是否具有并滥用垄断地位的定量分析最为关键。作为一家旅行服务商,2016年1200亿元的销售额,只占全国旅游总收入4.69万亿元的2.6%,而全国的旅行社有2.7万余家,加上机票和火车票的代理机构,能够向消费者提供旅行服务的竞争者就更多了,或者说携程并没有能力构成对消费者旅行服务的垄断。与此同时,作为上游供应商的民用航空,2016年全行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393亿,其中南航、国航、东航、海航四大航空公司3680亿元,占有58%的市场份额,如果加上关联公司,这个比重会更高。作为一家机票代理商,携程以其500亿元的销售额只占有7.8%的市场份额。加上民航主管部门“增直降代”的政策要求和佣金与服务费的价格管制,谁具有市场垄断地位,谁又合谋维持垄断地位,不是很清楚了吗?

作为国家旅游智库和数据中心的领导者,我无意介入具体的是非判断,只是想说明只有打破垄断,特别是行政权力与资本力量合谋的垄断,促进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才能真正有效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人生玩家的大龙宽在朋友圈评论,“企业的神龛很小,只能摆一尊神。摆上客户这尊神,就摆不下权力这尊神;反之,摆上权力这尊神,就摆不下客户这尊神”。我看这个评论很是值得每一位旅游研究者、数据生产者、行政监管者、媒体工作者和社会各界深思。目前,旅游在内的服务业正在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服务的价值应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实现,允许旅游企业向供应商收取代理佣金、向消费者收取服务费,并接受市场的调节,是落实中央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意见的具体举措,也是壮大旅游市场主体的必然选择。

希望有不远的将来,更多的市场主体能够插上思想和数据的两个翅膀,在旅游强国的天空中更加自由地翱翔,在公平竞争的大地上更加健康地奔跑!


作者: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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