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兹定于10月8日启动2010年国家旅游局科研立项重点项目延期结项审查工作,11月底结束。
本次应结项项目的鉴定评审工作,将分为秘书处预审和项目依托单位组织会议评审两个环节。依托单位须于10月28日前向秘书处提交纸质版《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结项评审计划》一份,《结项审批书》及课题待鉴定成果一式两份。秘书处将以邮件形式将专家预审意见反馈给项目主持人。《结项评审计划》经审批后方可开展结项评审工作,秘书处将视情况派员参加评审会议。课题负责人需按照预审意见对待结项材料进行修改,并在会议评审中对修订内容进行说明,在鉴定结项报告中对相关内容予以体现。结项评审结束后,项目依托单位须将《结项审批书》及最终成果一式两份报秘书处备案。
对于结项通过的项目,核拨第三批项目经费2万元。未通过结项的项目,限期进行修改、完善。经两次申请延期成果鉴定仍不能通过的,科研项目合同终止,不予拨付第三批项目经费,项目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
特此通知。
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秘书处
中国旅游研究院科研管理部
二O一二年十月八日